《中國藥典》規定,生產藥用膠囊所用的原料明膠至少應達到食用明膠標準。按照《食用明膠》行業標準,食用明膠應當使用動物的皮、
骨等作為原料,嚴禁使用制革廠鞣制后的任何工業廢料。 然而面對這些明文禁止使用的工業皮革塑料,搖身一變成為藥用膠囊并最終流入藥店被老百姓吞進了肚子。日前,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了一起嚴重的藥品安全丑聞,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業明膠通過地下鏈條銷售使用并制成藥用膠囊流入制藥廠,修正藥業、四川蜀中制藥等一些著名藥品生產企業的部分藥品膠囊被檢驗出對人身體有害的鉻超標。
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反復多次檢測確認,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對藥店銷售的9家藥廠生產的13個批次的藥品進行檢測,所用膠囊的重金屬鉻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規定2m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標最多的達90多倍。